公 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教科研〔2022〕20号)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材料评审、会议决策,现决定推荐通师二附宋月红、通师二附幼儿园邵敏、崇川区教师发展中心朱艳峰、崇川区教师发展中心兼职研训员曹建四名同志为先进个人候选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对上述被推荐候选人有异议,请与区纪委监委驻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797088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