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1年底,我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清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分类审批及规范管理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1.严禁学科培训。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含晚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含线上)。
2.强化安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隐患排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确保视频监控全覆盖且正常运行。
3.主动审批登记。达到设置标准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体育、科技、文旅等主管部门要求,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审核意见书和营业执照(或民非企业登记书),并开通银行监管账户,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暂时未达到设置标准的机构,要迅速对标整改,尽快到主管部门申报。
4.规范收费管理。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收取学费,不得通过除全国平台以外的方式收费任何费用,并在全国平台上进行消课。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要在公示栏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前应当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并出具票据,在未完成登记审批之前,不得新收费。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已经于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区联席办将组织教体、科技、文旅、公安、市监、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培训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通过各级媒体进行曝光,同时纳入“黑名单”。
分类审批咨询电话:
体育类:85797086 科技类:89088960 文旅类:89088612
南通市崇川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