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鹤涛小学文化景墙设计制作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鹤涛小学文化景墙设计制作项目
(1)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鹤涛小学内。
(2)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29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4日之前。(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二、项目预算:3.2万元
三、采购需求
详见设计图纸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广告设计制作或展览展示服务的相关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公司,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9月以来)有相关项目案例和经验的(提供不低于10000元的施工合同);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成交原则
1.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项目的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报价低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报价单中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
六、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组成。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必须分袋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章,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1.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9月以来)有相关项目案例和经验的(提供不低于10000元的施工合同)
(5)无违法记录承诺。
2.商务标
询价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45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其他相关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2万元。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货物、制作、运输、装卸、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最终报价超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总价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2.询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得参与报价。
3.报价以书面为准,材料袋两头开口处须用纸张粘贴覆盖并盖章密封,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室参与开标。
4.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款合同价的90%,如质量无问题,余款一年后付清。
八、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保证金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用信封包装,写明单位、金额。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递交磋商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经密封包装的书面纸质响应文件。
2.未中标单位磋商保证金,在招标方确认投标人无违规行为的,当场退回保证金,中标单位保证金待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仟元后予以退回。
九、履约保证金:
签约单位在签发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仟元后到学校签订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学校非税收据到学校无息退回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鹤涛小学党支部活动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鹤涛小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卫兵
联系电话:15051263642
附件:1.南通市鹤涛小学文化景墙设计制作项目询价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
南通市鹤涛小学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