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坊小学炉灶添置采购安装项目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采购人其它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商务要求:
1、签订合同:自采购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时签约。
2、交货期(服务时间):合同签订15日内安装到指定地点。
3、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本项目的质保期为2年。
5、付款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
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6、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实施前必须将实际使用在本项目的设备提交采购人确认,提交的设备达不到采购人的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其他:
响应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货物、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专用工具、税费、运输、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三、投标保证金:免收。
四、履约保证金:免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和开标、评审时间
1、时间:2024年4月1日16时00分;
2、地点:南通市十里坊小学秉德楼三楼行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标及评审流程: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与价格评审,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如有相同者,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六、联系人:陈跃 联系电话:13912289799
南通市十里坊小学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