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1115”培养对象推荐公示
公 示
根据《南通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1115”培养工程行动计划》(通教人师〔2020〕17号)以及《南通市市教育局关于遴选首批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和领航校长培养对象的通知》精神, 经学校教师自主申报,对照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同意何晓梅、王敏、胡玲莉同志分别参加南通市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如有异议,请于3日内向学校校长室反映。电话:85702818
南通市五山小学校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