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团建设
“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相关制度
来源:党支部 发布时间:2023-05-08 字体:[ ] 浏览次数:

南通市永兴小学

目 录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二、党员民主参与制度

三、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制度

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五、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六、帮助困难党员工作制度

七、党支部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制度

八、党支部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制度

九、党员监督制度

十、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十一、党费收缴制度

十二、党员活动日制度

十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十四、发展党员制度

十五、“三联系”活动制度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得以持续不断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更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员教育活动的任务及时、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特制定以下学习教育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学习制度

1.参加对象

全体党支部委员。

2.学习内容

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员教育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及时掌握上级的有关政策和精神。

3.学习时间

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必要时也可要求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参加。或与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相结合。

(二)党员学习制度

1.党员学习的方式

以自学为主,党支部每二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也可分散成党小组,按照党支部的安排进行),党支部每年安排至少四次党课学习。

2.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

组织党员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规党法;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时期党员具体要求;学习党的新的文献资料;学习形势任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开展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寓思想教育于各项活动中,使党员实践活动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任务型向感情型转变,让党员在实践中受教育,激发光荣感、责任感。

3.党员学习的目标

通过经常性、系统化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宗旨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组织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员学习的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结合重大国际、国内事件,进行专题教育;定期收看电化或多媒体教学片,每年不少于四部。

(三)集中学习的组织形式

集中学习的形式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讨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党支部委员集中学习讨论、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和党小组集中学习讨论等,由党支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组织,也可适当合并进行。同时,支部委员和党政领导干部还要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集中学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集中学习、讨论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由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主持,全体党员参加。集中学习要统一时间,统一学时,统一要求,确保一定的学时并确定中心发言人。

二、党员培训和党课学习制度

(一)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技术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明确、细化对党员进行现代科技知识和现代化管理知识培训规定,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 安排党员参加区教育局党委党校组织的直属单位每年一周的集中培训。

(三) 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好本支部党员的自我培训工作。

(四) 制定科学的党课教育计划,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四次专题党课教育。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努力做到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

三、学习教育笔记撰写制度

(一) 学习笔记本由支部统一发放,统一标准。

(二) 党员要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要求,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每年心得体会不少于四篇。

(三) 读书笔记要字迹清楚,内容充实,认识到位,体会深刻,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夯实理论基础。

(四) 组织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读书笔记展览和评定,对笔记撰写认真,质量较好的党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撰写不认真、敷衍潦草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五) 读书笔记撰写情况作为对党员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集中学习考勤制度

(一) 建立集中学习、集体活动考勤制度。对党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

(二) 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情况不能请假。特殊情况,要向支部请假,事后按规定进行补课。

五、集中学习补课制度

(一) 缺课党员要自觉主动地接受补课。

(二) 对因故缺课的党员,党支部指定专人,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

(三) 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耐心详细讲解补课内容,并进行补课登记。

(四) 补课情况作为对相关党员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六、学习教育的台账制度

为了保证党员教育活动资料的完整性,应严格工作记录制度。具体为:

(一) 党支部有关党员教育活动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二) 党员教育活动签到记录、学习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三) 宣传报道的收集、整理、编发(支部宣传委员负责);

(四) 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转递、归档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五) 对党员学习情况检查记录(支部负责)。

七、自查、督查制度

为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党支部负责对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主要内容如下:

(一) 自查、督查党小组和党员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准备、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 自查、督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落实情况。主要自查指定课目集中学习及课时落实情况、指定课目自学落实情况、录像观看情况等。

二、党员民主参与制度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地位和责任,要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在本单位落实每一个党员对党的事务以及党的执政情况所具有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以便切实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得到贯彻和落实,并在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方面能够更为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以积极探索健全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有效落实的新途径。

一、落实知情权

(一) 建立党内通报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向党员报告工作,让广大党员充分了解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工作,增强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做到三个“先”:

1.重要文件党员先传达。党支部收到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要及时将其精神传达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凡上级明确有要求的必须按时间要求及早传达到每个党员。

2.重要工作党员先通报。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事项,在向教职工通报前,事先在支部党员中通报,让党员优先了解,并征求党员意见。

3.重大决策党员先执行。在贯彻重大决策中,要求党员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并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二) 拓宽党内沟通渠道

党支部要建立有效的党内沟通机制,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保证广大党员的意见能及时地反映到支部,把来自群众、来自一线、来自实践的经验集中起来,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三) 完善党内议事规则

建立重大问题充分论证制度,明确规定,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决策前必须组织党员讨论。

二、落实选择权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支部改选之前,在支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必须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接受和高度重视党员的推荐和联名推荐;对支委的改选,要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形成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直接选举。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的章程,充分保证党员的选择权。

三、落实参与权

(一) 建立党内提案制度

对支部党建、学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党员可采取个人提案和集体联名提案两种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凡关系党内事务的经党支部研究后应将办理结果答复提案人或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公布。凡关系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行政管理事务的经党支部研究后转交学校行政部门,并督促行政部门答复提案人。

(二) 形成首议票决机制

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由党支部首先把初步设想在党员中进行通报,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必要时可在支部大会上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把听取的意见和表决情况提供给校务会,作为决策或是否提交教代会进一步讨论的重要参与依据。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支部应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提出的不同建议和情况反映,必须认真查证核实,把党员的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 健全沟通协商制度

完善保障党员表达意志的机制,包括支部与党员、干部与党员的协商对话制度。党支部要通过设立专用信箱、专用电子邮箱等方法,多渠道多途径的广泛吸纳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反馈答复制度。

四、落实监督权

(一) 施行党务公开制度,各党支部必须将支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重大决定、支部委员具体情况、发展党员、青年干部推荐情况、党员缴纳党费、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及党内提案办理情况等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在党员会议或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切实增加党内工作透明度。

(二) 党支部书记每年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党支部工作和个人工作述职,接受党员的监督。

(三) 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党员、群众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反映问题要认真处理,并作出反馈。

三、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制度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对每个党员进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的过程,也是对党员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过程和党员个人党性锻炼的过程。通过评议提高全体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使每一名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工作上有所提高,持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保证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本单位党员先进性标准为衡量尺度,围绕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评议。

(一) 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二) 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

(三) 是否站在教育改革的前列,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积极投身到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 是否注重师德修养,做到爱岗敬业、爱生尽责,在教育、教学、科研、辅导、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五)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起工作,带领群众一起前进,有较强的凝聚力。

(六) 是否在生活的社区中发挥党员应有的作用,是否在生活中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

(七) 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三、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的过程

(一) 时间与形式

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委的领导和部署下,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年一次,一般放在年终。形式为逐个或逐轮。

(二) 基本要求

1.党支部精心组织,加强指导;

2.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3.坦诚民主,真诚交心;

4.正确评议,以自我教育和正面教育为主;

5.严肃纪律,确保质量;

6.会议方案严密;会议记录详细。

(三) 基本步骤

1.会前准备

党支部通过座谈会或其他多种形式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个人撰写专题组织生活会自我剖析分析材料;广泛谈心,征求对本人和撰写的分析材料的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分析材料;上交分析材料由党支部审定。

2.会中交心

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的有关章节,学习评议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参与评议,讲求实效;

自我评价:每个党员以先进性标准为准绳,参照评议内容,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挖出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并对是否合格进行自我认定。每名党员都要写出书面自我剖析材料,在党支部会上交流;

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相互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会后组织评议和情况通报

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评价意见必须及时向每个党员反馈并取得党员本人同意。对有不同意见的必须及时与其进行沟通并进行重新评价。

情况通报:党支部必须在支部大会上对全体党员通报评议情况并且利用适当的途径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党员评议情况和落实整改的情况,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结果的处置

(一) 制定整改措施

每个党员根据民主评议、群众意见和组织评定,制定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材料报党支部审核。

(二) 对基本合格党员的处置

对表现尚可,但在某方面群众反映较大,少数表现较差、问题较多的党员但仍属基本合格的党员,针对其存在问题,党支部要进行个别谈话戒勉谈话,指出整改方向和目标,并限期整改。

(三) 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对少数表现较差、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戒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个别屡教不改的,按照相关党纪党法处理。

(四) 对优秀党员的表彰

充分挖掘优秀党员的优秀事迹、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树立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形象,作为教育其他党员和教职工的典型素材。支部应适时表彰优秀党员,并向上级组织推荐。

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这里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党的支部及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教育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是指本单位党支部正副职和校务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同志。为此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本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一)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 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应遵守党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并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表率作用。不得以公务的理由请假或缺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一) 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一般是在学期结束前后召开。为保证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应尽可能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安排在各与会人员没有公务的时间内,确因公务原因无法参加的,必须认真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要以其他形式弥补。

(二) 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前要认真做好准备,议题要提前一周通知,每次会议要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每个与会人员要做好书面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应提前报上级党组织。会上要做详细记录,会后要将资料整理齐全报上级党委。

三、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一)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应以“三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政、守纪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要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讲党性,讲原则,克服好人主义思想。

(二) 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环节。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对确实能够解决或整改的问题要制订相应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会后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跟踪检查,问题解决的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三) 对每次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会后要向本单位群众进行通报并及时报局党委。

五、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党章总纲中“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第三条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为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服务群众,特制定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要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经受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考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创新联系服务载体,不断丰富实践活动

党支部要积极开拓创新,通过“双示范”工程等有效载体,不断丰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实践活动,要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于党支部、每个党员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范围履盖党员工作的学校和生活的社区。

(一) 党员在本单位必须亮出党员身份,在本职岗位上建立示范岗。

(二) 以党小组为单位,以办公室为责任区,每个普通党员负责联系4~5名群众,支部委员负责联系6~7名党员,主要任务是:

1.了解联系对象家庭的经济、生活情况。

2.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状况,及时向组织反映,并提供有效帮助。

3.联系对象本人或家庭发生困难时应及时到场并提供有效帮助。

(三) 每个党支部必须结对一个贫困户,每个党小组必须结对2~3名困难学生。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结对1名困难学生,鼓励普通党员与困难学生结对。

具体措施是:

1.联系人对困难学生的家庭和本人情况要了如指掌,且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要告知学生和其家庭。

2.每月至少谈心一次,了解学习、生活情况,并尽己所长指导帮助学生的学习。

3.逢年过节及开学,对贫困学生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和物品援助。

4.联系人每季度向支部汇报联系活动情况。

5.每年召开一次帮困对象家长、班主任的座谈会,了解帮困的情况,商讨继续帮困的方法和措施。

6.向贫困对象免费开放学校资源。

(四) 每个党员必须向所居住的社区(或居委)亮出党员身份、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以及个人的特长,以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区提供服务。

(五) 建立党员每月一次义务劳动日制度,弘扬共产党员奉献精神,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搭建通畅便捷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愿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要保持好、发挥好这一优势,就必须在实践中充分尊重群众表达意愿、反映意见、参与决策的民主权利,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提供群众表达意愿、反映心声、参与决策的渠道,让群众及时了解党支部、学校的重大事项,积极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的决策。

四、建立联系服务制度,保证活动有序开展

党支部要结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制订相应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管理制度,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提供保证。要把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实践活动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制度指导党员为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凝聚党心、民心。

(一) 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记载制度。党支部统一定制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服务社区记载卡,用以记载活动开展情况。

(二) 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跟踪制度。党支部要不定期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联系成效作为对党员考核的主要指标,形成帮困的长效机制。

(三) 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保护制度。要注意帮困的方式方法,保护困难学生(家庭)的隐私,尽量避免帮困对象产生自卑心理等消极因素。

(四) 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汇报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专题汇报,并作好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

六、帮助困难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同时,也要关心本支部内部困难党员,使他们能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组织的关心,从而激发其内在动力,回报组织、回报社会,永葆先进性。为此特制定党内帮助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要经常性地了解本支部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二、对困难党员要进行分析,针对困难情况,递交支委会讨论后形成帮助方案。

三、尊重被帮助党员的意愿。对困难党员,不仅要在经济上资助,而且在提高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帮助。

七、党支部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青年干部队伍,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青年干部的选拔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7.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青年干部的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思想作风正派,有一定发展潜力;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必须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青年干部的选拔

1.选拔青年干部,应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青年干部培养的方向是学校中层管理人才、校级行政干部和党务管理人才,因此选拔时要注意分层分级,既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又要考察管理方面的才干。

2.选拔青年干部以民主推荐方式为主,同时可结合岗位聘用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

3.选拔青年干部的程序是: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党支部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征询意见并公示;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四、青年干部的培养

1.青年干部选定后,要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

2.培养青年干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青年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增强党性,拓宽视野,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理论素养。

3.青年干部的培养应立足学校,由党支部具体负责,主要采取理论学习、党性锤炼、业务培训、挂职锻炼、考察调研等形式。同时可委托局党委党校进行培训。

4.对青年干部培养要注重实践锻炼。实践锻炼以挂职锻炼为主,在学校不同岗位间进行,也可联系在不同学校间进行。注意安排与培养方向相关的岗位,分配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

5.青年干部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学期,其中理论学习和挂职锻炼时间各不少于一个学期。

五、青年干部的管理

1.对青年干部要定期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情况;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情况;与培养目标的距离以及原有缺点、不足的改正情况等。要特别注意考察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潜力。

2.定期考察一般每学期一次,考察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考察结果作为青年干部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

3.对青年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在考察的基础上,应适时对青年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青年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对考察结果不理想的青年干部应调整出培养范围。

4.建立青年干部培养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青年干部简要情况表、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民主推荐和公示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

5.青年干部名单须报局党委组织科备案。

六、青年干部的使用

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推荐使用。对其中特别优秀的青年干部,党支部要积极向局党委推荐。

八、党支部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制度

党章总纲中“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为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特制定党支部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全面负责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称教代会)的领导。

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中实施民主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党支部对教代会的领导职能

(一) 换届选举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筹备小组组织实施。在教代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党支部要主动与上届工会委员和学校行政协商,确定换届选举工作和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推选办法、选举办法、候选人等重大事项。

(二) 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大会筹备工作中,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工会、党支部和学校行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应当在筹备工作中起主要作用,并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三、党支部对教代会的支持职能

(一) 党支部要大力支持教代会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在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权益和福利等过程中,党支部要主动参与重大措施的讨论和意见建议的征集,并积极配合教代会将收集到的合理化建议与学校行政进行协商,为学校重大改革事项的推进与教代会代表的广泛支持之间作好桥梁和保障作用。

(二) 党支部要配合教代会对教代会的提案进行审核、梳理和分解,并协调督促学校行政落实职能部门处理。

九、党 员 监 督 制 度

为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舆论监督就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党内的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民主党派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十、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教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

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十一、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数额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确定。

3.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5.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的,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7.支部每季度向教育局党委上交党费一次。支部党费收交情况必须公布。

十二、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1.每双周星期四为党员活动日。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2.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3.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等。

十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2.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3.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4.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学生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党委。

十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训

1.党支部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2.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3.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4.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5.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7.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8.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批准后,送发展对象到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9.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发展预备党员

1.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2.对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必须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公示主要采取通报和张榜公布的方式,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3.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4.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支部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5.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委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6.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7.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必须加强学习,每季度向支部提交书面情况汇报或学习体会。

3.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应及时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上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十五、“三联系”活动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果,加快发展的步伐、再创新的业绩,为支部党的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和坚强的组织保证,使党支部“三联系”活动更加深入、扎实和有效地开展,特制定“三联系”活动制度:

(一)“三联系”活动意义

开展“三联系”活动,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完成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有利于加强政治文明和执政能力建设。因此,必须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落实活动制度到位,把“三联系”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

(二)“三联系”活动网络

联系网络分成三条线:

第一条:党支部联系上级党委;

第二条:每个党小组联系一个贫困学生或贫困家庭;

第三条:普通党员联系一位非党群众。

(三)“三联系”活动要求

1.上情下达,畅通政令。

(1)把党支部的声音通过网络宣传到群众中去,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将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放到党员、群众中去征询意见和建议。

2.下情上传,集中民意。

(1)收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的反馈意见,集中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后提交党支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2)深入了解党员队伍和广大群众中的思想热点和工作、生活中的难点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扶贫帮困,为民办事。

每个党员都要把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和家庭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主动了解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分忧解愁。

(四)“三联系”活动内容

1.支部联系上级党组织,共建精神文明,为开发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2.党员以党小组名义联系的必须由党小组长牵头,全体组员参与;以个人名义联系的,必须明确职责,确保实效。

3.联系的重点放在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为经济困难的学生“雪中送炭”;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党员更是骨干的理念,“一对一”帮助心理困惑、行为偏差的学生。

4.联系人和联系对象每月联系不少于1次;全年家访不少于2次。

5.一般情况下,按照网络规定的联系对象开展联系活动,但遇到突出的问题、特别困难的家庭等特殊情况时,可以突破原有的联系方式,调整联系对象,有利于尽快、高效地解决问题。

(五)“三联系”活动反馈

1.联系人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活动情况。

2.党支部半年自查一次本单位开展“三联系”活动的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对策。

3.支部印发“三联系”活动记录手册,联系人每人一册。由专人负责整理归纳 “三联系”情况,并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