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拟建设校园景观小品,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校园景观小品采购安装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项目预算:2万元
4、采购需求: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校园景观小品采购安装,详见第三章。
5、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0日历天。质保期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询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单位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学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采购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询价,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询价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7.投标人承诺所供材料尺寸、材质、强度等参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实际供货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无条件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格式详见第七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4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长青路221号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五子棋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开启、评审
1.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通市长青路221号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五子棋教室。
3. 招标人将委托学校组织的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招标。
4.资格审查时间:开封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长青路221号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五子棋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评审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评审地点:南通市长青路221号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五子棋教室
五、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根据自身情况,供应商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同时根据校方的设计意见,获取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设计意见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参与询价的直接资料。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现场勘查地址: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校园内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996550595。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项目实施结束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2.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方可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单位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通市张謇第一小学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长青路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