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
2、协调指导各中小学编制管理、人事改革、考核奖励及表彰;
3、负责局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任免工作;
4、负责党组织的事务工作(组织关系、党费收缴等);
5、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接收和教师资格认定;
6、负责区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督查和落实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的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资格的培训工作。
人事科科长:李东宏 副科长:陈素萍 电话:85797090